在市场经济中,信用是一种资源,是交易双方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合作关系。公共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政府为主导,产生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以企业、个人、社会组织等为主体,以信用信息归集、披露、使用和监管为主要内容。
近年来,全国各个省份和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2022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标志着我国公共信用建设进入法治化、体系化、数字化新阶段。